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农业的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改善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项目论证,因地制宜谋划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储备项目库,确保政策一来,项目就能到位,资金一到,项目就能启动。
二、主要内容
(一)扶持重点。重点支持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和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农副资源综合利用、农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具体要求见附件《贵州省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指标。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统筹上报,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储备各市(州)推荐指标原则上为:贵阳市3个、遵义市9个、六盘水市2个、毕节市7个、安顺市5个、铜仁市7个、黔东南州9个、黔南州7个、黔西南州5个;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每个市(州)推荐指标不超过1个(不包含已开展试点的玉屏县、三穗县);贵安新区项目由贵阳市统一申报,超报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要做好项目申报储备前期工作,推荐优质项目申报入库。
三、申报程序
(一)审查推荐。由县级农业农村局按逐级呈文上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组织专家审查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择优排序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储备入库。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州)推荐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论证,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综合评审通过的,经公示后按序储备入库。
(三)资金安排。项目储备库作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资金投入的必备条件。省农业农村厅根据2021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情况,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贵州省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指导本地区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若依托企业为涉台企业应在申报书和实施方案中备注),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早落实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项目主要建设条件,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开展审查筛选工作,择优推荐项目储备入库,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呈报文件、市<州>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申报书、投资概算表)纸质档一式2份,PDF扫描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陈 纲 0851-85282077
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汪国英 0851-85284300
邮箱:gzaepd@vip.163.com;wglgy@126.com
贵州省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通过多年的摸索实践,为规范我省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程序,明确主要建设主体、内容及补助标准,加强管理,参考原农业部《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我省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主要助力脱贫攻坚,聚焦我省“十二”大优势产业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农副资源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兼顾农业资源利用的多样化和废弃物处理的不同方式,集成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实现园区及产业带资源循环利用,同时设立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及整县推进示范。在具体项目设计时,项目单位可根据区域和自身条件,在完整设计的项目建设内容中,围绕关键环节、关键措施、关键技术,进行菜单式选择和搭配,确保产业链条和资源利用循环通畅。
一、项目建设主体和补助标准
(一)项目建设主体: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产业龙头企业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补助标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为补助性资金,主要对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措施进行补助,补助范围不包括非生产性车辆、征用地及租地费用、办公及住宿用房、大棚类以外的生产及加工车间、道路、围墙、“四通一平”等基本设施。单一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一类不超过300万,第二类不超过1000万。鼓励企业积极投入相应配套资金。
二、申报条件和建设内容
第一类(项目建设期为1年)
1.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根据养殖场、种植园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一种或几种循环利用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种养一体化模式(企业小循环)。以大型养殖场为中心,周边配套有农田、山地、果林或茶园充足,养殖粪便通过沼气处理或堆沤发酵处理,处理后的沼肥有机肥用于农作物,代替或部分代替化肥,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粪便污水“零排放”,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厌氧发酵装置、好氧处理设施、沼液或肥水的贮存设施、输送设备、田间利用管网与配套设施等。
(2)养殖密集区废弃物集中处理模式(区域中循环)。以区域化建设为主,在建设区域内做到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全量收集全效还田利用。①由大型养殖场或种植园区牵头搭建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处理中心,企业运作,收集分散养殖场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经无害化处理加工成有机肥后再销售给农户或种植基地(园区)施用,从而解决区域内养殖污染和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②以行政村为单元,采用第三方服务形式,按照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理念,遴选合适地点建设一个中型或大型沼气工程站,每日收集片区内所有养殖户及邻村散养代养殖场粪尿、农作物秸秆、蔬菜残体等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所产沼气通过管道直接供应周边居民,沼液沼渣就地还田或者加工成有机肥市场销售,所有沼气站点全部托管服务,由专业化的服务公司统一运营管理与服务。建设区域内必须达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的。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沼气工程建设、养殖场粪污暂存设施、粪污转运设备、有机肥生产设施、污水高效生物处理和肥水利用设施等。
2.标准化清洁化生产。重点支持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农田保育等设施,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与清洁化。
(1)农膜回收利用。支持主要覆膜地区和用膜大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建设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膜专业化回收利用,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支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废旧农膜回收;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及资源化加工再利用;开展符合标准的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点示范。
(2)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节水、节肥、节药,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广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温室大棚建设,配备高效施肥节水设施与病虫害生态防治设施等。
3.农副资源综合开发。对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农副资源进行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开发,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农副资源饲料化。因地制宜完善农副资源收集、储存和运输体系,针对不同的资源种类,采取脱水干燥、生物发酵、全株青贮等适宜加工方式,生产养殖饲料、蛋白原料或全混合日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库房、原料堆场等农副资源收贮设施设备,原料加工厂房、饲料加工车间、成品库房等农副资源饲料化加工设施设备,及污水处理等配套装置等。
(2)农副资源肥料化。对农作物秸秆采取直接还田、腐熟还田、堆肥还田等技术,实现肥料化利用;对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采取混合堆沤发酵技术生产有机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秸秆还田机械、腐熟菌剂,以及原料收集、转运、粉碎、烘干、翻抛、包装等有机肥生产加工成套设施设备等。
(3)农副资源基料化。以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农副资源为主要原料,合理搭配牛粪、麦麸、豆饼等氮源,生产为微生物生长提供一定营养的有机固体物料,用于生产食用菌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质原料制备车间、基质生产和储存车间、菌棚等,以及原料粉碎、菌种制备、灭菌、接种等机械设备等。
(4)农副资源燃料化。以农副资源为原料,生产颗粒、块状、棒状等成型燃料,或者转化为清洁可燃气体,为生产生活提供优质能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堆场、燃料生产加工车间、燃气输送管道系统等设施,粉碎、成型机械和储气、除尘、计量、专用炉具等设备。
第二类(项目建设期为3年)
生态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示范项目。每市(州)限定申报一个县。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每个试点县根据承担的试点任务情况,一年补助1000万元,根据规模,可连续支持三年,但每年任务必须按实施方案完成。
重点支持养殖量较大的县进行生态循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除第一类建设内容外,还可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村级污水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户用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及雨污分离系统等围绕农村生产生活洁净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机制,以提高生态循环农业综合利用率、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农村生产生活洁净化为主线,通过整县推进,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实现大中小循环利用。利用技术组装、资金注入、机制创新,提高我省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目的。其中项目实施区域内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到达90%,区域内种植园区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到达20%,无害化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证面积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85%,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缓解和减少当地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减少区域内养殖废弃物、区域内种植园区化肥使用量。初步解决和缓解当地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模式和运行机制。
以上申报条件: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附件
1.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申报书(含投资概算表).doc
手 机:18275165980
邮 箱:9567334416@qq.com
网 址:http://www.gzlczx.cn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天未来方舟F2组团1栋17层10号-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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