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部分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补充通知》(农计财便函〔2020〕26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公布的2021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指南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投资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农发〔2020〕13号)要求,结合相关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抓紧组织落实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储备申报工作。
项目储备工作要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储备的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划(方案)要求,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储备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各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按流程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开展储备的项目,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取得项目代码时间一般为1至5个工作日)。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二)申报范围。项目实施范围以长江流域为重点,重点支持长江支流和干流流经的县(市区)区域。为避免多头、重复安排投资,已实施过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县不再列入本次项目支持范围;已开展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不再列入本次项目支持范围。
(三)申报资料和报送要求。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5点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6份、PDF及Word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信息管理科办公室,逾期视为未申报。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汤 茂 0851-85285093
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寇冬梅 0851-86790718
邮 箱:gzaepd@ vip.163.com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东路75号
2021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指南
一、建设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多方参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全链条防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秸轩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建成后,县城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模式和机制基本构建。
二、建设内容
立足县城农业面源污染特征,因地制宜菜单式进选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秸轩农膜污染等治理技术,集成配套治理工程。包括生态净化、尾水调控、坡耕地径流拦截等农田氮磷流失减排工程;畜禽粪污高效堆肥、厌氧发酵、污水深度处理等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程;复合人工湿地、“三池两坝”、工厂化循环水等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工程;秸轩深翻还田技术、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青(黄)贮、氨化等饲料化和食用菌栽培等基质化利用技术;农膜回收网点、资源化再利用等工程建设。
三、建设布局
项目实施范围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其中,长江流域重点支持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四川、云南、重庆等省份,黄河流域重点支持青海、宁夏、甘肃、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份。为避免多头、重复安排投资,已实施过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县不再列入本次项目支持范围;已开展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不再列入本次项目支持范围。
四、中央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资金以相关主体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予以适当补助。中央补助投资主要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附件
手 机:18275165980
邮 箱:9567334416@qq.com
网 址:http://www.gzlczx.cn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天未来方舟F2组团1栋17层10号-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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