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改扩建项目申报为您解读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要求不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分为两大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能造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能性收入的总和。贵州改扩建项目申报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内核支持作用的技能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能性收入包括:
(1)技能转让收入:指企业技能新成果通过技能贸易、技能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能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能资料、技能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能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对总收入进行了界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新的工作指引删减了技能性收入中的技能承包收入。
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能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工作指引》对人员统计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区分,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学历限制,贵州改扩建项目申报明确了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统计范围,明确了具体的统计方法。
1、统计方法:全年月平均数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立上述相关指标。
2、职工总数的统计口径,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了一种鉴别方式,实践中早有采用,资料准备时应考虑直接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当然,职工总数的统计要将科技人员包括在内。
3、科技人员的范围,贵州改扩建项目申报告诉您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能造新活动,以及专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且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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