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您介绍贵州省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总则
一、为扎实推进科技保险事业的发展,有效分散、化解科技创新创业风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我省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根据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保监会、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二、科技保险补助资金来源于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贵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告诉您科技保险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上实行先投保,后补助的方式。
三、 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管理,负责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的申请受理、评审、拨付等管理工作。
四、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补贴条件和开支范围
五、科技保险补助资金补贴对象为参加科技保险的省内注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院所、其他科研机构。
六、申请科技保险补助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纳入补助险种范围的有效保险合同执行期满:
(二)纳入补助险种范围的保险期为一年的短期有效保险合同,保单生效三个月后;
(三)单位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
(四)具有一定研究开发能力和条件,并具有研究开发活动,主业突出,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七、科技保险补助险种包括: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研发保险、科技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担保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保险、一线研发危险性岗位人员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
八、对参加科技保险单位按险种给予30%-70%保费补贴,具体补贴比例视险种、年度保费总额、科技保险补助资金总预算确定。每个企业每年致高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
九、贵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想说如果企业已享受其他财政出资的保险补贴,则本补贴资金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之和应不得超过该企业科技保险补贴实际保费支出金额。如补贴资金超出保险支出金额的情况,则减少本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或企业应将多出的补贴资金退回省科技厅。
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计入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支出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补助资金申请和审定
十一、补助资金申请
(一)科技保险补助以项目申报的形式申报,申报单位于每年3月份登陆省科技厅网站进行申报。
(二)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科技保险补助计划项目合同;
2.保险合同、保险发票;
3.营业执照;
4.上一年年度决算报表及申报前一期月报表: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补助资金审定流程
(一)省科技厅对申请补助单位提交的申请要件进行形式审查,初审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对企业有关资料进行核实;
(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
(三)省科技厅办公会开会决议:
(四)网上公示;
(五)签署合同;
(六)发放补助。
监督管理与检查
十三、省科技厅公开、公平、公正地对科技保险补助项目进行立项管理。
十四条 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o获得保费补贴资金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退保的,贵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告诉您应先将相应补贴资金退还给省科技主管部门。凭借省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方可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十五、申请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以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追回已取得的补助资金;
(三)取消申报资格;
(四)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十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4年7月16日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贵州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印发<贵州省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科通[2014]9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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